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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财政局干部廉政承诺书
发布时间:2006-4-20 累计点击数:
江汉区财政局
干部廉政承诺书
 
    我谨代表我们科室向分管局长做出以下廉政承诺,并愿意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
    一、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旅游或由户管单位支付费用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娱乐活动;
    二、不接受户管单位以各种名义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确因特殊原因推辞不掉的,应按规定登记上缴;
    三、不到户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不索取或借用户管单位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它物品;
    五、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六、不违反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办理审批、拨付等操作;
    七、不巧立名目用公款支付互相宴请、送礼、旅游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
    八、不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或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办事推诿、拖拉、扯皮、敷衍塞责或刁难、报复户管单位;
    十、不参与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和其它影响形象的活动;
    十一、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商业贿赂,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十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出现问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动接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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