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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须知
发布时间:2006-3-16 资料来源:会计科 累计点击数:
一、按照湖北省财政厅的要求,在省内调转工作单位的人员,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暂不办理调转。

二、跨省调转工作单位,其调转分以下两种情况:

1
、从省外调入应提供的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由发证机关开出)。

持有上述两项资料且调入单位属武汉市属单位,可直接到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申请办证,办证时带一寸黑白相片2张,填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由于我市没有发证权,按目前的管理方式,我处每月15日将受理的转入资料上报湖北省财政厅审批,正常情况下,预计当月底或下月初可以批下来。办证人员不可能当场领取新证,有时可能要等1-2个月。

若调入单位为省属或中央在汉单位,请直接到湖北省财政厅办理,地点:省会计考办(武昌北环路) 电话:87313587

2
、从我市调出湖北省外的:

1)、持证人员应提供的资料:

a
、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b
、调入单位工作证明;

c
、无工作单位的原则上不办理调转。学生毕业回原籍凭毕业证办理调转

(2)
、按湖北省财政厅的统一规定,我局在办理调出时提供三个资料:

a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b
、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c
、以湖北省会计处的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3)、转出人员将上述三项材料交到调入地财政厅(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4)
、需要说明的是,因全国各省、市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要求不尽一致,如有的要求提供磁盘、有的要求提供基础信息表等,我市在办理调出手续时按湖北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只能提供上述三项材料,如接收地财政部门有异议,持证人员可直接致电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协调解决,电话:027-67818635 87313587

三、收费。在办理调出手续时不收费;办理调入手续时,在证书办好后,收办证费15元。


                             
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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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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