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江汉区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合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上规模、求规范、抓监管、重服务”为工作重心,不断探索,努力创新,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5256万元,与项目预算相比节约资金77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84%,采购规模较2003年增长130%,其中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375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72%,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政府采购规模成倍增长。在切实落实好商品类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目录,合理确定限额标准,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政府采购规模稳步增长。2004年我区政府采购实际完成5256万元,其中行政管理部门17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6%,公检法司部门163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0%,教育部门14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3%。 采购预算编制日渐完善。2004年全区164个部门预算单位全部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同时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下半年,在总结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依据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按照量入为出、节俭办事的原则,对单位上报的2005年政府采购预算,逐户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增加了采购支出与部门预算中公务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科目相对应的审核办法,核定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项目和统一口径,进一步细化了2005年政府采购预算。 工程项目管理逐步规范。2004年狠抓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工程项目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对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在维持现行工程管理方式、程序的基础上,增加财政监管手段,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发布招标信息、采购合同备案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等几个环节入手将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2004年在纪委监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对区水务局堤防所装修工程、区法院弱电、中央空调以及消防等工程、区政府电梯及附属工程、开发区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区教育系统城域网建设、区建设局道排工程等项目的采购都实施了监管。全年工程项目采购金额为3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60%,较上年同期增长274%。 采购方式结构更加优化。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指定媒体上公布招标信息和中标结果,体现公开透明原则。今年我们积极与区教育局配合,在抓好教育信息化和城域网建设的同时,在全市首次将全区中小学数、理、化、生物、自然以及体育、音乐、美术、劳动学科的教学仪器设备纳入了集中采购,委托集中采购中介机构,顺利地组织了两次公开招标,中标金额为207万元,资金节约率达30%。全年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375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72%。公开招标已成为我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政府采购检查成效明显。今年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们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政府采购清理检查工作,同时会同财政监督检查科对区属25户单位的政府采购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的违纪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通过专项检查,宣传了政府采购政策,提高了单位的采购意识;沟通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增进了支持和理解,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受检的单位已逐步规范各自的政府采购行为,经检查后纳入采购管理的商品及工程项目达700余万元。 采购监管职能充分体现。2004年是我区实现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第一年,区采购办迅速转变工作职能,将具体采购业务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集中精力抓好制度建设、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监督检查、采购培训等工作,监管职能得到充分体现。今年我们相继出台了《江汉区政府采购运行暂行规定》和《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汇编了2003—2004年全国、省、市、区的政府采购文件资料,组织了全区部门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基本达到了规范采购程序和规范采购行为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