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汉区财政局内部机构设置
按照区编委批复,我局现设科级职能机构18个。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及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拟定、执行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创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拟定全局财政调查研究计划和财政工作目标;组织并参与财政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议案,有关政务督办及协调工作;负责财政依法行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应诉及赔偿案件工作。
2、人事组织监察科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办理干部、工人的聘用、录用、定级、考核、选拔、调配、任免、奖惩、离休、退休以及职称评定等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配合办公室、工会做好职工福利及奖励工作。
3、预算科
研究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及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代编年度区级预算草案,汇总审核年度预决算;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对区属各单位预算收入指标分解,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并统计指标完成情况;办理专项支出指标的追加手续;办理财政年终结算工作。
4、国库科
执行和监督国家金库管理制度的实施,拟定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审核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负责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办理预算内、外资金的拨付;进行会计核算和财政总决算的编报;选择代理银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5、行政政法科
掌握区级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研究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对分管单位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审核归口单位的统发工资异动,编报其年度财务决算。
6、教科文科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定工作;拟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支出进行效益考核,审核;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拟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单位统发工资异动;审核批复分管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
7、商贸外经科
掌握区级商贸单位的基本情况,负责商贸企业的财政政策贯彻和财务管理指导;研究提出户管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预算调整;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协助建立专项支出项目库;对户管单位支出进行效益考核;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年检、财务监督检查、年报汇总;负责全区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核销工作;负责环保排污费收入的入库、分解使用、监督管理。
8、财源建设科
研究本级财源建设对策;组织参与招商引资活动;针对区内企业广泛开展税收调查和征管统计分析;审核办理挖潜增收企业奖励。
9、社会保障科
参与全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参与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监督各项社会保险资金的收缴、储存和支付,保证资金安全完整;管理社会保障部门和事业单位经费开支,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其预算外资金。
10、监督检查科
拟定财政稽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举报事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根据授权办理其他有关监督检查的事项。
11、综合科
按照中央、省、市对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拟定区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承办财政非税收入统管;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和资金使用;协助编制综合预算;负责收费立项审核,收罚项目登记、公布、年审;研究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方法,办理财政票据的计划编制、发放登记、票据实物核销期满销毁及定期盘点等事务;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款项的审批和监管;研究提出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监管售房收入、住房公积金等。
12、农税科
编制乡财政预、决算报表和财务分析;办理财政贴息和周转金的加收工作,建立周转达金管理台帐,跟踪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宣传农业“四税”征收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征收管理台帐,执行农业税收减免政策和程序,负责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和缴销登记工作;组织安排“四税”税收任务和入库进度,农业税、特产税、耕地占用税按季调度一次,契税收入每月20日前调节征收一次。
13、会计科(财会学校)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贯彻和实施;负责拟定会计委派制实施细则和本级管理办法,指导各直属、主管部门、街、局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核,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年检等工作;负责区直属机关会计人员的资格确认以及会计人员的年度述职、岗位交流、业务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代理记帐业务的管理;负责全区帐簿监管工作;负责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培训;负责办理“三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培训合格证,企业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培训合格证,初级、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及管理相关收费票据;管理区“三会”活动;负责登记继续教育证。
14、财政信息中心
参与制定全局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划,为“金财工程”信息网络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接入用户”专用电脑的财政应用系统的安装和故障维护;参与组织局内各业务科室应用系统的安装、调试;参与组织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局内部电脑病毒防范。
15、经济建设科
掌握户管单位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经济建设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户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建立财政建设资金支出项目库,对项目可行性和效益性进行技术评审;负责户管单位政府债务项目管理;负责国债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对专项建设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户管单位开展支出效益考核;参与拟定财政投资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参与投资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的研究;研究拟定年度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和中长期投资计划;负责拟定基本建设资金、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专项基金支出计划的审核、批复;拟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6、投资评审中心(绩效评价科)
负责对区财政局委托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组织和实施评估和审查,出具评审报告;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和记录评审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负责拟定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7、采购办
确定招标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组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组织招投标工作,监督定点单位服务质量,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验收、监督、检查。
18、国库支付中心
审核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管理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有关帐户;负责办理财政零余额帐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等事宜,监管零余额帐户的使用范围,管理各预算单位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预留印鉴卡;接收国库科核批的部门用款计划,监控单位预算指标与用款计划余额;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情况,具体负责财政零余额帐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明细帐的核算,定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帐;管理国库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向有关业务科室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和投诉;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使用的各种凭证和票据;对财政专户进行管理;按照《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会同有关科室对有关预算单位财政资金运作及其执行财经纪律状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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