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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源建设科:办理开发区财政体制结算
发布时间:2004-10-12 资料来源:财源建设管理科 累计点击数:
 
职  责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兴区举措;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运用财政政策,建立激励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为企业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力度,集中有限财力做大、做强、做精、做稳一批大的支柱财源。拟定全区财源建设的规划及工作意见;参与全区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和税源引进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全区税源分布、税源结构;深入到重点税源户开展调研,动态掌握全区税源异动的情况;审核办理区招商引资和挖潜增收企业奖励;协助和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源清查和税收征管;执行街道及开发区的年度预算,并办理年度财务收支决算。对街道及开发展履行财政监督及管理职能。
 
 
 
 
服务事项
办理开发区财政体制结算
办事依据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汉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办事程序
1、年末,由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国税涉外分局和市地税涉外分局提供开发区内企业全年税收完成数;
2、将上述数据提供交区审计局审查并确认;
3、计算并向区委区政府报批体制结算数;
4、及时办理体制结算款拨付手续。
 

资料来源:财源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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